在中国整体化工板块中,染料行业并不算是一个规模特别大的子行业,针对性的政策并不多。然而,中国染料产能占到了全球总产能的60%以上,可以说中国染料政策影响着世界染料发展,甚至影响到下游纺织、印刷等行业的市场。那么,“十二五”期间,针对染料行业发展,国家出台了哪些政策?在国际市场竞争中需要注意哪些国外的政策法规?行业未来的健康发展又需要什么样的政策保驾护航?带着这些问题,中国化工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定方向:引领行业前行
早在“十二五”开局之年,染料行业的发展基调就已经定下。由于染料行业是国民经济的传统产业,国家产业政策大力引导染料行业加大技术投入,支持染料行业从传统的粗放型、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向集约化的资本密集型产业转变。
2011年6月,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明确了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其中将“高固着率、高色牢度、高提升性、高匀染性、高重现性、低沾污性以及低盐、低温、小浴比染色用和湿短蒸轧染用的活性染料,高超细旦聚酯纤维染色性、高洗涤牢度、高染着率、高光牢度和低沾污性、小浴比染色用的分散染料,用于聚酰胺纤维、羊毛和皮革染色的不含金属的弱酸性染料以及染料中间体清洁生产、本质安全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列入鼓励类投资项目。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制定的《“十二五”石油和化学工业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则提出了推进精细化工产业结构优化,重点突破和发展产品精细化、专用化、高附加值化技术的目标。该纲要要求开发低污染纺织染料,进入染料生产制造工艺的规模化、清洁化和产品的高品质化阶段,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产品结构、淘汰落后产能。
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制定的《染料工业“十二五”规划发展纲要》明确了染料行业的具体发展方向: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技术创新及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实施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与突破,提升染料工业整体水平;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品质量,推进品牌建设;开展节能减排技术和装备研究,促进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推广;实施过程控制、中控跟踪和生产装置的优化组合;注重染料及助剂的精细化研究和商品化研究,提升产品附加值;深化应用技术研究,实行差异化技术服务;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培养科技创新型人才;加大拓展海外市场的力度,并推动本土化的进程。
此外,工信部、环保部相继出台了《染料行业清洁生产重点技术需求及应用推广目录》《染料行业环境经济政策配套综合全录》。
“回顾染料行业这5年,整体平稳发展,部分经济指标增长趋缓,行业在产业结构调整、集群发展以及环境保护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中国染料工业协会秘书长田利明这样总结道。
而对于今后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导向,田利明指出,“十三五”期间,全行业发展重点,要实现从规模扩张向结构调整、质量提升、品牌效益转变。以产品结构高端化、产业布局集约化、节能环保生态化、营销平台网络化为主要发展路径;以产业结构优化、产品结构优化、制备过程集成化、智能化为主要发展方向;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提升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使产业实现高附加值、高利润率、生态安全的健康发展轨道上来,初步实现染料产业强国的发展目标。”
亚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洪亮表示:“国家政策在推动染料行业科技进步和产业转型上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让政府相关部门更加了解染料行业发展现状,对染料行业减少环保政策的制约发挥了重要作用。染料联盟牵头,科技部、财政部实施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江苏省成果转化项目在资金上给予了相当大的支持,加快解决了企业具体技术攻关难题。但企业在绿色环保升级方面,还需要更经济更实用的废酸综合利用处理技术、低浓度盐的废水排放标准、资源化的产品市场销售、细分资源化利用的鼓励目录。”
去乱象:破解无序竞争
近几年,染料行业由于门槛低、利润高导致一些低小散企业大行其道,也造成了行业目前出现了严重的无序竞争。规范行业发展,营造积极有序的竞争环境非常重要。许多石化子行业都有明确的准入条件,对企业布局、规模、工艺与装备、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安全配套措施都做出规定,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提供土地,环保部门不得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实施安全许可,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电力供应部门依法停止供电。然而,据中国化工报记者了解,目前国家仍没有专门针对染料行业发布的准入条件。
阮光栋表示:“从改革开放到现在,中国很多民营企业该上市的上市,该发展的发展,很多企业已经发展到了较大的规模。随着市场的推动以及法律法规的健全,小的企业应该转型升级,如果不这么做,那就只能被淘汰,这是时代所推动的,也是市场所推动的。‘十二五’初的时候,国家就已经提出要淘汰低小散企业,但是从现在来看,这样的企业越来越多。因此,设立一定的行业门槛,以及加强染料行业环保执法,淘汰这些低小散、落后的企业是染料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阮伟祥说:“在过去5年中,一方面政府加大了对行业的整治力度,整体环境质量都有较大提升;另一方面企业本身对‘三废’治理的认识也进一步提高,具体的整治措施也都比较到位。但由于染料企业规模大小不一,产品品质也参差不齐,整个市场的规范性和行业次序都有待提高。作为一个产能过剩的行业,有必要提高行业门槛,优胜劣汰。”
“‘十二五’染料行业最大的问题就是环保。由于违法成本低,导致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仍在生产。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由于各地方政府在执法力度上差异很大,导致染料行业陷入了无序竞争的漩涡之中。统一全国环境执法的标准,使得法律法规的执行更加公平公正,是解决染料行业无序竞争、化解产能过剩的一剂良药。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徐万福指出。
对于如何解决染料行业无序竞争的问题,徐万福则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建立染料生产排放标准,让相关部门在进行环境执法的过程中有据可查、有据可依。有了相应的标准,偷排漏排的现象就会减少。二是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执法力度。随着新《环保法》的出台,在如此严厉的政策之下,有些不达标企业还能生存,反应出的正是环境监管、执法不到位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严格的执法是变相鼓励落后的违法企业生产,只有执行到位,《环保法》才能真正的发挥作用。三是要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国外的行业协会对行业的影响非常大,从行业标准的制定到新的产能的进入,行业协会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国内的行业协会相对来说还比较弱。若能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相信对染料行业的健康发展将大有裨益。
值得高兴的是,12月25日,环保部向媒体通报了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简称《通知》)进展情况。通报指出,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在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有:一是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专项工作已顺利完成,环境保护大检查已进入督查整改阶段,网格化环境监管正在积极推进。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共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206件;共检查企业141万家次,查处违法排污企业4.68万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企业6.37万家,责令停产2.86万家,关停取缔1.7万家,罚款4.7万家;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67%的地级市完成网格划分工作,60%的县区完成网格划分工作。与此同时,环保部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指导和督查,严格落实好《通知》要求的各项工作,确保2015年底前,顺利完成环境保护大检查和环境监管网格划分;2016年和2017年应当完成的三项工作在2015年底前也要取得明显的阶段性进展。
建标准:规范管理监督
随着知识经济进程的快速发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成为一个企业在经济、技术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准则。“十二五”期间,染料行业共制修订标准251项,其中国家标准75项,化工行业标准176项。在251项标准中,新制定的标准127项,超过了50%;纺织印染助剂标准73项,基本建立了纺织印染助剂标准体系。同时,行业协会加强对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理顺了标准制修订程序和工作流程。由协会组织牵头制修订的各项标准工作有所突破,共完成标准制修订项目31项。其中,生产安全技术规范14项;有机颜料在塑料中的测试方法标准13项;有机颜料产品标准4项。
虽然行业协会在标准的制修订上做了非常多的工作,但染料清洁生产的政策很少有强制性的,也没有严格统一的标准。例如,染料行业废水排放标准早已于2009年列入了计划,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搁置,未有实质性的进展,目前中国染料工业协会正在争取尽快启动该标准的编制工作。不过,环保部修订的《染料工业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包括了清洁生产、资源回收、清污分流、污污分治、环保设施的运行与管理等内容,对于提高染料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的标准化可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指导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和工艺设计提供了技术依据,也便于环境管理部门对废水处理工程的运行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变‘中国制造’为‘中国创造’的一个标志是建立一系列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目前染颜料执行的国家标准一般为借鉴或采纳国际标准,而作为染颜料生产大国,应形成自己的标准体系,要更科学、更严谨地制订一系列的测试方法标准,推进标准在产品技术升级和质量升级中的引领作用。‘十三五’期间,要加大产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特别是高端产品的标准制定工作,加强基础标准、方法标准的制定。同时,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各级政府制定染颜料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染颜料大气、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工程治理规范、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标准。”专家指出。
立行规:适应国际市场
每当谈到染料行业时,浙江省染料工业协会副理事长高建荣总是自豪地说:“染料行业虽然不大,但却是我国为数不多的能够真正掌握全球话语权的行业。”走出去是染料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利用国际国内资源,建设海外生产基地,拓展新兴市场,也是染料产品全球销售、全球服务的特性所决定的,但一些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染料企业国际贸易制造了新的障碍。
近年来,各国对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要求不断提高,随之环保法规和环保标准不断出台,国际市场上禁用或限用化学品的内容和范围也不断扩大,化学品的安全性规则不断被规定。
据了解,目前主要的化学品安全性规则包括欧盟REACH法规;欧盟Eco-label;国际环保纺织协会Oeko-Tex Standard100;美国服装和鞋类协会(AAFA)的RSL;德国日用品法;德国含重金属化学品法规;RoHS指令(关于限制使用电子和电气设备上某些危害材料的指令);德国的W、G、K规则(对加工品的水中危险程度的规则);欧盟的N规则(关于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包装和标志规则),这些安全性规则适用于各种化学品或多种化学品的安全性管理。单就染料而言,迄今除了上述的化学品安全性规则外,还有德国政府从1994年起连续五次修订颁布的禁用部分偶氮染料法令,对染色纺织品服装限定的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定值为30mg/kg,对染料原料的最大限定值为150mg/kg以及我国颁布的GB19601《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GB20814《染料产品中10种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GB/T24101《染料产品中4-氨基偶氮苯的限量及测定》与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此外,ETAD(国际染料和有机颜料制造商协会)最近修正的染料中有机杂质及其限制值,通过对染料和有机颜料制造厂商生产现状包括原料控制、生产工艺、技术水平、过程控制、后处理加工、生产设备和管理体系等的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认为若干种原因会造成在染料和有机颜料产生过程中会产生和存在有害的有机杂质。
专家表示:“在染料产量不断增长、应用不断开拓、安全性要求不断严格的今天,关注和重视产品的生态安全,对推进我国染料工业的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未来,产品的生态安全将会成为提高染料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只有通过技术进步,为下游企业提供安全环保产品及工艺适用性能、应用性能和牢度性能优异的产品,才能在全球市场上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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